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笔谈|以严实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安徽省蒙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丁杰
制定和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近年来,安徽省蒙城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深做实,在转变检察作风、弘扬清风正气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我院一体推进学查改,以严实作风遵守铁规钢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聚焦“学”与“思”,强化检察队伍的规矩意识。“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我院坚持以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凝心铸魂工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纳入院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学习机制中,持续淬炼检察队伍坚强党性。坚持以案为鉴,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每周一课”、专项学习教育等形式常态化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组织廉政警示报告会和党规党纪培训会,强化警示震慑,坚决筑牢检察队伍的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
注重“行”与“效”,增强融于工作的行为质感。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我院坚持“实”字当头、“严”字托底,把“纸上的规矩”转化为“脚下的行动”。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院领导与检察人员开展主体责任谈话37人次,确保管在经常;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体谈话和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经常性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干警、约束干警。不断改进调查研究,发扬“四下基层”作风,院领导轻车简从,带头到一线,摸实情、察实况,撰写调研报告,院领导今年主动承担3个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改进检察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带案下访、一线听证、贫困村结对帮扶等工作,持续密切检群检企联系。坚持厉行节俭,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
立足“制”与“治”,完善管长管常的管理机制。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要长期坚持。我院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在作风建设、调查研究、公车管理、外出公务和学习等各领域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健全院领导带队检务督察制度,聚焦关键节点、岗位和环节,抓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日常监督。我院今年围绕检察干警纪律作风、会风会纪、在岗状态、公务接待等事项已开展检务督察6次。制定完善检察人员外出公务和外出学习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落实“八小时外”干部监督和公车管理。完善机关节能降耗管理制度,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