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森普法|老赖财产哪些能查封?
当法律的执行程序真正启动,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财产到底会不会被查封?会被查封哪些?是否能动用公积金?这些问题,往往是执行阶段当事人最关注、也最容易混淆的关键环节。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很多人对“法院执行权的边界”仍存在不少误解。本文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深入剖析法院可查封财产的法律边界,帮助大家厘清执行程序下的财产处置规则。
执行权的范围:不仅仅是银行账户
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时,并不限于冻结银行账户或扣押现金。《最高法执行财产规定》明确指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实际占有的动产、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利。
“其他财产权”这一表述看似模糊,实则内涵丰富。例如住房公积金、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基金、保险收益权,甚至是某些网络支付工具中的余额(如支付宝、财付通),在法律上均属于可执行的财产范畴。
未登记财产能否执行?法院看“实际权属”
有人认为,如果一套房子没有办产权证,就可以“躲过”法院执行。这种想法存在严重误区。
对于未完成登记的房产或土地,法院会依据相关权属文件进行实质判断。例如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等,若足以证明该财产归被执行人所有,法院依然可以依法查封并处置。登记不是判定财产归属的唯一标准,证据链才是关键所在。
第三人名下财产:形式归谁并不重要
在司法实践中,“挂名资产”是被执行人常见的规避手段。比如把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或者将车辆“借名”他人所有。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直接执行的风险。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第三人明确承认某项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或者法院通过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能判定实际权属归被执行人,那么即使登记在他人名下,也不影响法院对该财产实施执行。换言之,“真归属”重于“表登记”。
公积金能否强制执行?答案是肯定的
长期以来,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被法院扣划的问题争议较大。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公积金需符合一定条件,比如购房、离职或退休。但这类行政规定并不能对抗法院的司法执行权。
在执行实践中,若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院已穷尽其他执行手段,经公积金管理部门配合,法院可依法强制扣划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履行法律义务。
这说明,公积金虽为特定用途设立,但在强制执行层面,其性质属于可处置的财产权利。
法院执行的“天网”:全国联网系统已覆盖各类资产
近年来,法院执行系统的技术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再是隐喻,而是现实。
法院目前已接入公安、银行、证券、保险、公积金、不动产、互联网支付平台等多个数据系统。通过这些系统,法院可以精准掌握被执行人名下资产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冻结、划拨、查封等措施。
也就是说,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基金理财、支付宝余额、持有车辆、不动产、债权收益等,都在执行网络的“视野”之内。
广森律师建议:逃避执行只会带来更严重后果
面对法院执行,不少被执行人尝试“转移资产”、“挂名规避”,甚至隐匿行踪以逃避法律责任。但现实是,法院执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已使得执行难度大幅降低。
失信被执行人不仅面临财产强制执行,还可能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甚至列入信用黑名单,影响子女入学、企业招投标等多个社会活动。更严重者,还可能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的庄严,不应被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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