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森普法丨被拒绝还硬用,面对侵权的“恶意”普通人应该怎么办?
近日,单依纯侵权《李白》的事件冲上热搜,引发全网对“恶意侵权”的热议。
起因是3月28日,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翻唱《李白》,其团队此前曾申请翻唱授权却被李荣浩方明确婉拒,这种“被拒绝还硬用”的行为,正是典型的恶意侵权。生活中类似的恶意侵权远不止明星之间的版权纠纷。如:明确拒绝对方使用自己的照片、作品,对方却视而不见;告知侵权后不仅不停止,还换方式规避责任、重复侵权。从明星热搜到普通人的日常,“被拒绝还硬用”的恶意侵权,让很多人手足无措。重庆广森律所结合单依纯侵权事件争议点帮大家理清思路,高效应对恶意侵权。
一、“无意侵权”和“恶意侵权”性质不同
很多人遇到侵权会下意识觉得“对方可能不懂”,但恶意侵权与无意侵权具有本质区别,处理方式也截然不同。无意侵权多因不知情,比如误用水印模糊的图片,得知后会及时删除道歉;而恶意侵权的核心是“明知侵权仍故意为之”,被拒绝、提醒后仍持续侵权、规避责任,此次侵权事件就是如此——其团队被拒授权后,仍在商业演唱会上擅自演唱,还试图通过简单改编规避责任,事后致歉也无法改变恶意侵权的事实。
就像现实中,在明知照片有原创归属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使用、刻意挑衅,同样属于恶意侵权。
二、面对恶意侵权,先留存证据很关键
面对“被拒绝还硬用”的恶意侵权,普通人最易陷入“反复争吵却无结果”的困境,其实最为关键的举措是“收集完整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也是让侵权方无法抵赖的关键。
在单依纯侵权事件中,李荣浩方之所以占据主动,正是因为提前留存了完整证据:拒绝授权的邮件沟通记录、演唱会演唱视频、著作权协会未授权声明,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放到普通人维权中亦是如此:对方擅自使用你的作品,要截图录屏保存侵权内容(含时间、传播范围、用途),留存拒绝使用的沟通记录(微信、录音等);涉及原创作品,需保存底稿、创作记录证明权属;若对方修改内容、换号侵权,也要及时留存新证据,避免对方否认。
三、分步骤维权,拒绝“无效内耗”
固定好证据后,按步骤推进维权才能高效止损,单依纯侵权事件的维权流程,也给普通人提供了参考。首先,向侵权方发送书面告知,明确要求停止侵权、说明后果,留存告知记录,这既是最后催告,也能进一步固定恶意侵权证据,就像李荣浩方公开披露证据的行为,就是明确催告。
其次,若对方拒不配合,可按侵权类型选对应投诉渠道:网络侵权找平台下架处罚,版权侵权向著作权协会投诉,消费类侵权拨打12315找监管部门介入。最后,若投诉无果或损失较大,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要求对方赔偿、公开道歉,单依纯最终道歉、停唱并承诺赔偿,正是维权推进的结果。
四、这三个错误行为,要注意规避
比如只是“只口头拒绝,不留证据”,仅口头争执不截图、不录音,对方删除证据后维权无据可依,试想若李荣浩方未留存拒绝授权的邮件,维权也会陷入被动;二是“情绪化维权”,气愤之下与对方争吵、采取过激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扩大自身损失;三是“迷信公证万能”,盲目公证所有电子证据,忽视证据连贯性,反而可能因程序瑕疵影响效力。事实上,很多侵权方存在“简单改编就不算侵权”“道歉就能抵消责任”的误区,实则无法改变侵权本质。
结语
此次侵权事件也为我们普通人敲响警钟:“被拒绝还硬用”的恶意侵权,无论侵权者身份高低、侵权内容是什么,都是对他人权益和规则的无视,绝不能纵容。还有很多人吃亏,源于不懂维权方法、不注重证据留存,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盲目维权,最终浪费时间精力。此类的侵权纠纷看似简单,实则由于侵权方式多样、规避手段隐蔽,普通人也很难进行有效维权,但是我们需要明确侵权必担责这个事实,也要警惕恶意侵权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明星的版权纠纷,还是普通人遭遇的“被拒绝还硬用”,都需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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