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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森普法丨签完装修合同就后悔?单方面解除没那么简单!

作者: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06 点击数:

“刚签完3万的装修合同,就发现设计师给的图纸全是抄的,想解约却被要求赔5000违约金!”最近后台收到业主李女士的求助,道出了不少人装修时的噩梦——签完合同才发现装修公司“货不对板”,想抽身却怕承担责任。今天就来聊聊:发现装修公司不行时,到底能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又该如何合法操作?

首先明确一点:不是所有“不满意”都能单方面解约,但符合法定情形时,你完全有权利说“不”。根据《民法典》第563条,以下3种情况可单方面解除装修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一是装修公司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拒绝进场施工、拖延工期超过约定时间;二是装修公司存在根本违约行为,比如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导致装修目的无法实现;三是因不可抗力(如房屋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但要注意区分“根本违约”和“一般瑕疵”。比如只是设计师沟通不及时,或个别工艺细节不符合预期,若未影响整体装修效果,不能直接解约,需先书面催告对方整改。只有催告后合理期限内对方仍不改正,才能提出解除合同。

若符合解约条件,务必按这3步操作,避免陷入纠纷:

第一步:固定证据,重中之重。收集好装修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工程质量照片/视频、材料检测报告等,证明装修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李女士若能提供设计师抄袭图纸的对比证据,就能占据维权主动。

第二步:书面催告,留存凭证。通过EMS快递向装修公司寄送《催告函》,明确指出违约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一般建议15-30天),并注明“若逾期未整改,将依法解除合同”。快递单上要写明“催告函”字样,保留好寄件凭证和物流记录。

第三步:依法解约,明确责任。若装修公司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可寄送《解除合同通知书》,说明解约理由和依据,并要求对方退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如已购材料损失、租房费用等)。通知书送达后,合同即解除。

当然,也有不少业主踩过“盲目解约”的坑。比如有人觉得“我付了定金,不想装了就算了”,结果被装修公司起诉索赔违约金。这里提醒大家:若不存在法定解约情形,单方面强行解约,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装修公司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与其事后维权,不如事前避坑。广森律师给大家3个签合同前的建议:一是核查装修公司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是否有经营异常、行政处罚记录;二是细化合同条款,明确材料品牌型号、工期、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等,避免模糊表述;三是预留质保金,约定竣工后预留5%-10%的款项,待质保期(一般2年)过后再支付。

装修是件劳心费力的事,遇到不靠谱的装修公司难免闹心,但维权需理性、讲方法。若你正在遭遇装修合同纠纷,可收集好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盲目解约或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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