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广森
广森介绍
业务流程
发展规划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荣誉业绩
律所动态
  • 首页
  • 关于广森

    广森介绍

    业务流程

    发展规划

  • 业务领域
  • 专业团队
  • 广森案例

    广森案例

    广森普法

  • 留言中心
  • 行业动态
首页 > 广森案例 > 广森普法

广森普法丨没办结算,工程款就要不回来?律师:照样起诉!

作者: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1-06 点击数:

许多工程老板陷入一个误区:工程完工后,必须等对方出具结算报告,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程款。这个错误的认知让不少施工企业陷入被动,甚至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

实际上,工程未结算完全不影响起诉的权利。 法律从未规定"结算"是起诉的前提条件。发包方故意拖延结算,恰恰是工程款纠纷中最常见的伎俩。

法律依据:起诉条件与结算无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只需满足四个基本条件: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工程未结算,影响的只是工程款数额的确定方式,而不是能否起诉的问题。在工程款纠纷中,施工方作为权利人,发包方作为义务人,施工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完全符合起诉条件。

未结算如何确定工程款数额?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没有结算报告,法院如何认定工程款数额?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工程款:

依据合同约定:参照合同中的计价条款和计价原则

司法鉴定程序: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审价

举证责任分配:发包方如对施工方主张的工程量或价款有异议,负有举证责任

现场勘验测量:法院组织双方现场勘验,确认实际完工情况

所以,结算只是确定工程款的一种方式,绝非唯一方式。诉讼中,法院完全有能力通过上述途径查明事实,确定应付工程款数额。

维权要点:掌握主动是关键

诉讼时效不容忽视

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很多施工方因等待结算而错失时效,导致胜诉权丧失,教训深刻。

财产保全及时有效

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可申请法院对发包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这一举措不仅能保障未来判决的执行,往往还能促使对方主动和解,加快纠纷解决。

优先受偿权必须主张

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权利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8个月)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主张。等待结算可能导致这一重要权利过期。

行动指南:维权步骤清晰

1、全面收集证据:合同、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往来函件、付款凭证等

2、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案件胜诉可能性和诉讼策略

3、准备起诉材料:明确诉讼请求,计算工程款数额

4、及时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5、配合法院审理:积极参与鉴定、勘验等程序

等待结算不是维权的前置条件,而是拖延支付的常见借口。施工方应当摒弃"先结算后诉讼"的错误观念,勇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工程完工后,如发包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施工方完全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工程款数额。这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权利需要主动争取,法律保护的是积极行使权利的人。 面对拖欠工程款,果断起诉远比被动等待更为有效。


上一篇:广森普法丨照顾老人多就能多分遗产?法律真相与现实考量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列表
    关于广森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广森案例
    留言中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经验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4267号-3

    京ICP备2020028875-1

  • 扫一扫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