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森普法丨新公司法下,小股东维权有了这些新武器!
在公司治理中,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意见分歧时常发生。面对这种困境,小股东常常感到无力。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增强了中小股东保护,为小股东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
知情权:小股东的"查账权"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这是小股东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重要权利。
行使知情权时需要注意:
正当目的:股东需要证明查阅目的的正当性
程序合法: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书面申请
范围明确:可以查阅包括凭证在内的完整财务资料
当发现公司经营异常或利润分配不公时,小股东应首先考虑行使知情权,了解公司真实情况。
决议瑕疵救济:对不公决议说"不"
当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存在瑕疵时,小股东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决议无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决议可撤销:程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
救济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决议效力之诉
小股东应当关注会议通知程序、表决方式等是否合法合规,及时发现并反对存在瑕疵的决议。
退出机制:合则留,不合则去
当股东间矛盾不可调和时,新《公司法》提供了多种退出途径: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
公司解散之诉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为公司利益而战
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怠于追究责任时,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使小股东能够间接保护自身利益,防止大股东或管理层损害公司利益。
维权实操建议
1、及时行动:发现权利受损后应及时采取行动,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2、保留证据:妥善保存投资凭证、会议记录、财务资料等证据
3、遵循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的前置程序行使权利
4、专业支持:必要时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面对大股东的优势地位,小股东维权的核心是 “懂法、留证、及时行动”。从知情权入手查清真相,以决议异议阻止违规操作,用股权回购实现体面退出,靠诉讼维权追究责任 —— 法律始终站在合法权益一边。
若你正遭遇股东权益侵害,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历,或留言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