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广森
广森介绍
业务流程
发展规划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荣誉业绩
律所动态
  • 首页
  • 关于广森

    广森介绍

    业务流程

    发展规划

  • 业务领域
  • 专业团队
  • 广森案例

    广森案例

    广森普法

  • 留言中心
  • 行业动态
首页 > 广森案例 > 广森普法

广森普法丨试用期被辞退=白干?别傻了!这3种情况必须拿补偿

作者: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2-15 点击数:

职场新人常陷入一个误区:认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的“随意考察期”,一旦被辞退就意味着“白干一场”。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劳动者完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广森小编结合法律条款,梳理3种必须拿补偿的情形,助你避开“试用期陷阱”。

一、无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许多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却忽视了一个关键前提:必须提供充分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两个条件:

1、录用条件明确公示:招聘广告、劳动合同或入职须知中需清晰列明岗位要求(如学历、技能、业绩目标等),且劳动者已知悉;

2、证据充分客观:需提供员工未达标准的直接证据(如考核表、工作失误记录、培训反馈等),而非主观评价。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上述条件,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者有权主张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试用期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需支付1个月工资(即半个月×2)。

行动建议:若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录用条件文件及考核证据。若对方无法提供,立即收集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辞退通知等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未培训或调岗直接以“不能胜任”辞退

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业绩不达标”“能力不足”等理由直接辞退员工,却跳过了法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先履行以下步骤:

1、安排培训:针对员工短板提供针对性培训(如销售技巧、软件操作等);

2、调整岗位:若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可调整至其他合适岗位;

3、再次评估: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程序直接辞退,属于程序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工作年限对应的工资。试用期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行动建议:若被以“不能胜任”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出示培训记录或调岗通知。若对方无法提供,可主张其程序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三、因医疗期、经济性裁员等非过错原因辞退

试用期员工虽处于“考察期”,但若因非个人过错被辞退,用人单位仍需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以下情形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

1、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工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经济性裁员:企业因破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裁员;

3、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企业搬迁、部门撤销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试用期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未提前30日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行动建议:若因非个人过错被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裁员方案、医疗期证明等文件。若对方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可主张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

维权关键步骤:3招锁定胜诉率

1、证据为王: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等,证明劳动关系及辞退事实;

2、明确诉求:与用人单位协商时,直接指出其违法点(如“未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要求依法补偿;

3、及时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辞退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书及证据,主张赔偿金或经济补偿。

试用期并非用人单位的“免责期”,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贯穿始终。若遭遇违法辞退,切勿忍气吞声,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才能避免“白干一场”的损失。转发本文,让更多职场人远离“试用期陷阱”!


上一篇:广森普法丨定制家具签了“不能更改”协议,想解除就只能认栽?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列表
    关于广森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广森案例
    留言中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经验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4267号-3

    京ICP备2020028875-1

  • 扫一扫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