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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森普法丨单位不给交社保,别忍!这些办法能帮你

作者: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0-27 点击数:

“公司说转正后才交社保”、“老板承诺离职时一次性补缴”、“单位只交医保,其他保险不交”……这些场景在职场中并不少见。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然而,仍有一些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为员工缴纳社保。

面对这种情况,员工不必忍气吞声,法律已经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

一、收集证据,维权基础

维权的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这是所有后续法律行动的基石。

关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如果公司有发放工资条,务必妥善保存,它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重要凭证。

同时,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沟通社保问题的聊天记录、邮件或录音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证据清单: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录用通知书;

工资凭证: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

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经办业务文件;

沟通记录:与公司协商社保问题的录音、邮件、微信聊天记录。

二、协商沟通,第一步

在证据准备齐全后,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

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提出缴纳社保的合理要求,并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明确告知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协商阶段保持理性冷静,避免过激言行,目标是解决问题而非激化矛盾。

三、部门投诉,有效途径

如果协商未果,向行政部门投诉是较为直接的维权方式。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投诉部门主要是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税务部门)。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单位未交社保的情况,并附上前期收集的证据材料。

四、劳动仲裁,法律手段

当投诉未能解决问题或单位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司法诉讼,最终途径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诉讼是维权的最终途径,虽然程序相对复杂,但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在诉讼过程中,前期收集的证据依然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六、补缴与赔偿,维权目标

社保维权主要有两个目标:补缴社保和赔偿损失。

关于补缴社保,根据相关规定,补缴年限不足3年的,需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次性补缴3年以上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如果因为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生育津贴、养老待遇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单位不交社保,本质是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怕麻烦、怕丢工作就选择忍气吞声 —— 你的退让只会让单位更加肆无忌惮。按照以上步骤,收集好证据、找对渠道,合法维权不仅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社保权益,更能倒逼单位规范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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